为持续深入抓好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、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、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》《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》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、律师、特殊关系人、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》等三个防止干预司法的规定落实,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管党治警,促进公正廉洁司法,市政协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承诺做到:
1. 不以任何形式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或授意、纵容当事人请托说情;
2. 不以任何形式要求办案人员或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关系人;
3. 不以任何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;
4. 不以其他方式违法干预司法活动、妨碍司法公正。
承诺单位:市政协办公室
2021年6月9日